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七色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整体建设,景德镇市检察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我市多家社工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社工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的优势与合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启人生。目前,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已实现全覆盖。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与景德镇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约《涉罪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仪式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与景德镇市同心社工工作服务中心签约《涉罪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仪式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景德镇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约《涉罪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仪式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与景德镇市知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约《涉罪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仪式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与景德镇市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协会签约《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仪式
下一步,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将在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引导作用,建立与社工组织的良性互动,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服务质量,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大格局,为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