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浮南院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派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职能,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力的保障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依法开展,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数据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4日,目前景德镇监狱在押罪犯3443人,我院办理了监狱提请的罪犯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共计1112件,其中减刑案件1023件、假释案件82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件,其中纠正减刑提请不当案件780件、纠正提请假释不当案件40件,纠正提请减刑、假释不当案件数占比在全省排位靠前。办理审查法院裁定案件540件。另外审查景德镇监狱呈报特赦案件15件,被监管人正常死亡案件审查5件5人,罪犯又犯罪案件2件2人(均已作有罪判决),开展巡回检察一次,发现监管安全隐患13处并建议整改,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核查2件。
二、具体工作情况
1、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我院对景德镇监狱提请的1112件案件进行逐案审查,经审查发现有663件案件存在未履行原判财产性判项未从严把握减刑幅度的情形,我院依法发出检察意见书,同时对不符合提请减刑条件的21人和不符合提请假释的7人提出不予呈报减刑、假释的检察意见,均得到监狱、法院的采纳,有效的维护了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另外,鉴于我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对罪犯财产刑判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专门跟踪监督,在督促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工作方面,与监狱、法院形成了合力,具有一定工作成效,省院第五检察部派出专门的工作组来我院进一步指导,并决定从我院开始实行罪犯减刑、假释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的试点。
2、扎实开展对特赦的同步监督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在驻监检察室主动对接景德镇监狱,及时掌握拟特赦人员的相关信息,对特赦工作开展同步监督工作。对景德镇监狱摸排的15名罪犯初步符合特赦条件的,认真开展检察监督,依法向监狱提出建议,建议对9名罪犯及时进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经鉴定均不符合第八类特赦罪犯的条件。另外对原办案部门出具的6名罪犯具有一定现实社会危险性评估意见,景德镇监狱提出不予特赦的意见,严格审查提出同意不予特赦的意见,确保了特赦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3、联合监所处开展巡视、巡回检察工作。根据高检院、省院的部署,我院联合市院四部对两级看守所、市公安局监管医院及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了巡视检察工作,对景德镇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工作。在检察过程中发现了景德镇监狱监管安全及执法规范化方面存在的共计4类13处问题,景德镇监狱逐条对照我们的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方案。
4、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对涉黑服刑人员的谈话,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鼓励被监管人积极如实向检察机关反应涉黑涉恶的线索,目前已发现2条相关涉黑涉恶线索,均已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另外对3名涉黑罪犯的减刑材料,尤其是对记分奖励事项进行从严审查,呈报减刑的逐一核查,均提出从严掌握减刑幅度的检察意见,得到了监狱、法院的采纳。同时,对涉黑罪犯的劳动改造岗位及亲属会见是否符合司法部有关规定开展检察,确保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5、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牢固树立监管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在开展日常检察、专项检察工作时,始终把发现、排除监管安全隐患放在首要位置。今年按照省院部署开展的4.16双维护活动,对发现的监管安全隐患,我院及时向监狱反馈,监督监狱整改。同时,我们把执法监督上升到监管安全的高度,加强与监狱的信息互通,及时通报检察中发现的服刑人员私藏违禁品和异常表现等情况,及时纠正监狱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不仅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且维护了监管安全稳定。
6、稳妥积极开展对职务犯罪的线索进行核查。根据市院领导的交办,对2件监狱干警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对其中1件案件线索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监狱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拟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另外1件案件线索在进一步核查中。
7、追逃追赃的工作成效明显。“两反”转隶前,浮南院对潜逃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关某立案侦查,经与市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由我院继续开展对关某的追逃追赃工作。市院领导的统一指挥调度,浮南院多次派干警往返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开展工作,并与关某及其代理律师反复沟通施压,于2019年10月21日已追回赃款2730万元人民币,我院将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一步加大对关某的追逃工作。
8、大力开展浮南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工作。刘鸿斌检察长高度重视和关心项目建设工作,亲自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并多次亲临现场调研,确定浮南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用地选址。当前,办案和技术用房项目进入立项申请阶段,下一步我院加强汇报和市有关部门沟通,扎实开展各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我院每年需要办理1200余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且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要求必须分三个阶段分别录入,本就案件数量巨大,工作量巨大。机构改革后,浮南院仅有2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且还需办理事故检察、罪犯又犯罪案件、开展巡回和派驻检察等工作。另外,作为基层检察院,还需承担办公室、政治工作及财务等综合性事务,现有力量薄弱;
2、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存在录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信息不够全面、案卷装订不规范、制作的法律文书说理不够充分等问题。
3、对监狱巡回检察的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有巡回检察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多,在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创新不足等问题;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只发现2条涉黑涉恶线索,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监管安全检察力度。景德镇监狱即将整体搬迁,在搬迁之前的特殊敏感时段,尤其是对高危监区及涉及监管安全稳定的执法环节,加大检察工作力度,确保无重大监管安全事故发生;
2、继续依法规范办理好各类案件。扎实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及罪犯又犯罪案件,针对上述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情形,加强学习和沟通,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3、开展好省院在我院试点的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详细梳理呈报罪犯的财产性判项情况,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依法提出监督意见,跟踪监督相关意见的落实情况;
4、扎实开展刑事执行环节的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对涉黑罪犯的谈话和与监管单位的信息互通,挖掘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对涉黑涉恶罪犯的减刑、假释,依法从严审查把关,做到加分奖励材料一律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