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浮南院在市院党组和省院第五检察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派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职能,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今年业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罪犯关押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中旬,景德镇监狱关押罪犯3800人,其中职务犯罪罪犯26人,金融犯罪罪犯47人,涉黑罪犯219人、涉恶罪犯305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力配合监狱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对监狱疫情防控期间检察监督工作,截至目前景德镇监狱未出现任何疫情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派驻检察工作方式,坚持通过电话、查看监控视频对狱内劳动、生活、学习现场进行检察和实地查看监狱外围疫情防控措施等方式对监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察,并实行每日下午五点前向上级部门零报告制度;
二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监狱呈报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罪犯正常死亡事件等,加强与监狱的沟通,特别是在案卷移送、检察意见书送达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对监狱移送的案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依法从快进行审查处理,确保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二)持续深化做好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办案工作。截止2020年11月中旬,我院审查监狱提请罪犯减刑案件572件、假释案件57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件,合计631件,其中“三类罪犯”减刑案件27件。
一是对监狱呈报的“减假暂”案件开展逐案审查,对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执行环节开展同步监督和全程监督,截至目前共书面提出纠正提请减刑、假释不当意见案件442件,目前已经纠正442件;
二是做好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对有财产刑未执行完毕的罪犯,在呈报减刑、假释时,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已经监督44名罪犯履行财产刑34.4万元;
三是为积极探索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活动,5月我院邀请9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旁听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景德镇监狱提请的24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通过这种方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加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三)做深做细做实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省院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2020年1月,在省院的统一部署下,对豫章监狱开展了一次交叉巡回检察。
一是成立巡回检察组,重点对监狱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等内容进行检察,发现豫章监狱存在四个方面23个问题和隐患,就上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豫章监狱进行书面反馈,并向豫章监狱提出12条具体整改意见;
二是坚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豫章监狱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在反馈监狱后,积极主动加强与监狱的联系,督促其整改,同时将发现的问题清单书面抄送负责检察监督的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确保巡回检察的后续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落实派驻检察职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牢固树立监管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在开展日常检察、专项检察工作时,始终把发现、排除监管安全隐患放在首要位置,截至目前景德镇监狱无安全事故、无非正常死亡。
一是针对景德镇监狱自2019年12月10日整体搬迁至新的监狱场所后,武警官兵暂时无法上岗问题,多次前往监狱、武警进行沟通,督促尽快解决武警上岗问题;
二是督促监狱妥善处理5起罪犯正常死亡案件,化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尤其对2起罪犯死亡案件,亲属到检察机关反映问题,我院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依法出示相关证据并告知家属享有申请司法鉴定权等法定权利,消除了罪犯亲属异议,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是配合、监督监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收押新犯的工作,现场重点就新犯的身体状况和送达前的隔离措施进行了解检查,确保收押新犯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事后综合运用视频监控、互联网、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继续加强跟踪监督工作,督促监狱做好新犯14天医学隔离观察工作,截至目前确保了七批次共计693名新犯集中收押工作顺利进行。
(五)扎实做好其他重点工作,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对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会议精神要求,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重点补齐检察业务工作短板,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截止2020年11月中旬,我院收到控告申诉举报信件7件,克服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疫情等困难,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坚持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反馈;
二是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调研工作,通过向景德镇监狱摸排在押景德镇籍60周岁以上服刑人员及景德镇地区法院判决后交景德镇监狱服刑的60周岁以上的服刑人员名单,再对接市社保局比对相关数据发现,有3名罪犯存在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情况,违规领取金额共计16万余元;
三是积极发挥检察建议规范执法作用,截至目前,针对监狱罪犯档案管理不规范、罪犯考核奖惩制度不完善、民警执法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2份(其中一份以市检察院名义发出),督促监狱规范执法、完善制度,帮助监狱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四是开展诉讼档案归档专项清查“回头看”专项活动,重点清查2014年至2019年全部诉讼档案,通过此次清查向市院档案室移送档案2487册;
五是做好检察信息总结上报工作,截止2020年11月中旬,已有3篇工作动态信息被省院采用,1篇被省院刑事执行检察动态采用,1篇信息新闻宣传稿件被江西政法网采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我院每年办理1200余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目前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要求必须分提请、开庭、裁定三个阶段分开录入,案件量巨大。目前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只有市院第四检察部的2名员额检察官和浮南院的2名员额检察官。除上述案件外,浮南院的2名员额检察官还需要办理事故检察、罪犯又犯罪案件、信访案件、巡回检察和日常派驻检察等工作,且目前检察官助理也只有1名,现有办案力量略显薄弱;
(二)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存在录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信息不够全面、案卷装订不规范不及时、制作的法律文书说理不够充分等问题;
(三)因疫情影响,目前监狱疫情管控措施还没有完全开放,监区目前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暂时无法开展对涉黑涉恶罪犯谈话工作、巡回检察工作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计划对景德镇监狱开展一次常规巡回检察和“回头看”,在开展巡回检察时“借用外脑”,邀请卫健委、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参加巡回检察,提升巡回检察的工作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化”工作模式,强化“减假暂”案件同步监督和全程监督,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重点案件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建立规范统一的办理流程和证据标准,积极探索繁简分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办案模式,按照“一案一卷”的标准进行归档管理。
(三)继续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刑、假释案件财产刑履行审查机制,研究细化减刑、假释案件履行财产刑审查标准,对履行财产刑有疑点的减刑、假释案件提前介入,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推动相关案件的财产性判项得到切实执行,促进财产刑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四)强化诉讼监督重点,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办理又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办案质效,同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好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法律知识,以普法方式促进罪犯的改造,减少罪犯的又犯罪以及刑满释放后再犯罪的发生率,努力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