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我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巡视检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于对景德镇市看守所工作开展了巡视检察。
开展巡视检察期间,检察组听取了景德镇市看守所的工作汇报,并通过清监、查账、查看录像、谈话等方式全面开展检察工作。对景德镇市看守所在用监室以及讯问室、会见室、收押大厅、医务室、在押人员食堂等场所进行全面巡视检察;与看守所领导、民警以及看守所在押人员谈话;对监室进行了清监;回看了近日监控录像;查阅了民警值班记录、有关档案材料等;调阅核查了在押人员消费账目。